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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住房公积金成为许多购房者的“救命稻草”。那么,在宜宾,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宜宾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和条件。
一、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租房费用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4. 离休、退休;
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 出境定居;
7.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9. 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被单位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关系;
10. 男职工年满50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1. 连续失业两年(含两年)以上未再就业;
12.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13. 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二、提取流程
1. 向单位提出申请: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单位审核:单位对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3. 提交公积金中心: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携带《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及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为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
4. 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提取金额划转到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5. 提取金额到账: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领取提取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金额需为100元以上整数,并且账户余额保留100元以上。此外,提取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如银行手续费等,由职工自行承担。
总之,宜宾公积金提取流程相对简单,只要符合提取条件,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便可顺利提取。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提取公积金顺利!